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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了整整四年!国家这次出手了:以后车自己开,撞了要找车企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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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车是你造的,系统是你写的,凭什么出了事让我背锅?

过去四年,开智能汽车的人心里都憋着一股火。

2022年,某品牌车主在高速上开启辅助驾驶,车辆径直撞上前方静止的施工车辆,车主身亡,车企回应:用户未及时接管。

2023年,又一位车主在夜间开启智驾功能,系统未能识别前方故障货车,追尾后当场死亡,家属把车企告上法庭,官司打到现在还没了结。

2024年,某新势力车主在开启辅助驾驶时发生事故,车企公布的行车数据显示系统在碰撞前1秒退出了自动驾驶——用户全责。

类似的新闻翻来覆去,底下的评论区永远是同一个问题:车是你造的,系统是你写的,数据在你手里,出了事凭什么让我一个普通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忍了整整四年,国家终于出手了

2026年8月25日,历史性的一天

这一天,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施行以来,只在2007年、2011年、2021年修正过个别条款,这次是20多年来首次系统性“大修”

修订草案共9章170条,其中最重磅的内容,就是新增了一个专章——“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

这是自动驾驶第一次被写入国家法律,在此之前,关于自动驾驶的规定散落在政策文件和部门规章里,没有法律层面的上位法依据,你出了事,法官想帮你都找不到法条。

现在,有了。

草案的规定其实不复杂,就两层意思,第一,什么是自动驾驶? 草案明确,自动驾驶汽车是指在设计运行条件下代替驾驶人持续自动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的汽车

辅助驾驶功能则只是辅助驾驶人执行部分动态驾驶任务。

按照国家标准,L2及以下只是辅助功能,驾驶员全责;从L3开始,控制权才真正从人转移到系统,这次修法就是把这条技术分水岭上升为国家法律

第二,出了事谁负责? 草案规定: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你开了自动驾驶,车自己闯了红灯、轧了实线、发生了事故,罚单寄给车企,责任车企扛。

而且车企别想耍赖,草案写得明明白白:如果车企觉得这个违法行为跟自动驾驶没关系,车企自己承担举证责任

以前是你证明车企有错,现在是车企证明自己没错,这个举证责任的倒转,才是真正要命的地方。

以前你挨的罚,以后车企来扛

我们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以前你开一辆L2级辅助驾驶的车,系统帮你保持车道、控制车速,但你手必须搭在方向盘上,眼睛必须盯着路面,出了事——不管系统有没有提醒、有没有刹车,全是你驾驶员的责任

很多车主吃了哑巴亏:系统自己没刹住,撞了,结果交警一查,说“你没及时接管”,罚款扣分全算你头上

以后不一样了,只要你开的车是经过合法准入的L3级以上自动驾驶汽车,功能处于激活状态,那么系统自己闯的祸——车企兜底

今年L2级辅助驾驶的渗透率已经达到70.5%,但L2不在此列——你开L2的车出了事,照样是你全责,只有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L4级高度自动驾驶,激活状态下才适用新规。

为什么大家这么关注这件事?因为这四年来,智能汽车出了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官司,最大的问题就一个,数据在车企手里

车辆出事的时候系统到底是不是激活状态?系统有没有提前发出接管请求?算法有没有误判?——所有这些关键信息,都掌握在车企手中

消费者想举证?门都没有,有案例显示,部分车企的事故数据提取根本不透明,车企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出了事,它们调出一段对自己有利的数据,你就百口莫辩。

这次修法直接把举证责任倒过来——车企说自己没责任?拿出证据来

还有三个硬骨头要啃

法律框架搭起来了,但真正落地还有几个难题。

第一个,“激活状态”怎么认定?事故瞬间系统到底是不是激活的?如果系统在碰撞前一秒“紧急退出”、要求驾驶员接管,这个责任怎么算?数据防篡改标准还没建立,万一车企说“系统在出事前已经退出了”,你怎么办?

再者,人车交接的灰色地带,L3级要求系统在超出能力时向驾驶员发出接管请求,但假如风险形成于系统运行阶段,碰撞却发生在人工接管之后——责任从哪一秒开始算

这个“灰色地带”还需要配套细则来明确。

此外,保险还没跟上,传统车险是基于“人开车”设计的。

以后怎么办?有专家预测会形成两类保险:车主买“非激活状态”车险,车企买“自动驾驶产品责任险”,但具体怎么设计、怎么定价,还在摸索中。

别小看这次修法,它不只是给车主撑腰,更是在倒逼车企

以前有些车企把L2级辅助驾驶包装成“自动驾驶”来卖,“高阶智驾”“L2+++”“准L3”这些营销话术满天飞,消费者花了大价钱,以为买的是“自动驾驶”,结果出了事才知道自己还是全责。

以后不行了,草案明确要求车企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自动驾驶功能,再敢拿辅助驾驶冒充自动驾驶卖,法律红线在那儿摆着

更重要的是,责任归车企之后,车企必须把算法安全做到极致,以前出事了可以甩锅给“用户未及时接管”,以后甩不了了——系统自己开的,出了问题自己扛。

这会逼着车企真正把自动驾驶的安全做扎实,而不是把用户当小白鼠。

有人说,这次修法是“从人全责到激活状态车企担责”的分水岭。

我觉得更准确的说法是:国家用法律告诉所有人——技术可以先进,但不能让普通人替技术的缺陷买单。

车是你造的,系统是你写的,数据在你手里,路是你让上的——那出了事,你就得负责。

忍了四年,这口气终于有人替我们出了。

当然,草案目前还是“提请审议”阶段,离正式表决通过还有一段路要走,框架性立法只是起点,状态认定标准、执法细则、数据安全边界都还需要细化。

但方向已经定了——方向盘后面可以没人,但责任后面必须有人

结语

以后谁再说“车自己开的,不关我事”,你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他:“车自己开的,就找造车的人。”

文丨太阳当空赵

编辑丨太阳当空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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